客观真理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276页(627字)
客观真理是指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也就是说,在真理中包含有不依赖于人和人类的客观内容。凡是正确反映了客观世界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知识都是客观真理。
所谓客观真理,并不是说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本身是真理,而是指真理所反映的对象是客观的,真理的内容来自客观的物质世界。正是从这个意义上,列宁说:“认为我们的感觉是外部世界的映象;承认客观真理;坚持唯物主义认识论的观点,——这都是一回事。”(《列宁选集》第2卷,第129页)承认物质的客观实在性以及物质对于意识的根源性,就必然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客观真理还有一层含义,即指检验认识真理性的标准——社会实践也是客观的。一种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只能通过社会实践来检验,不能以任何人、任何阶级的主观意志而定。
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就必然否定真理的阶级性,肯定“在真理面前人人平等”。认识是否具有真理性,谁能获得真理,不依某个阶级的意志、任何人的地位、职务高低而定,而是取决于其认识是否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相符合。
是否承认客观真理,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在真理观上的根本分歧。唯心主义认为,真理不仅在形式上而且在内容上也是主观的。这是主观真理论。辩证唯物主义是以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作为前提的,因而必然承认真理的客观性,即承认客观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