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280页(608字)

历史唯物主义通常也称唯物史观。它是关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的科学,是由克思和恩格斯在19世纪40年代创立的。它和辩证唯物主义一起,构成马克思主义统一的严整的哲学世界观,成为无产阶级及其革命政党全部活动的哲学理论基础。

历史唯物主义的创立,第一次真正找到社会历史发展的根本原因,科学地揭示了社会历史发展的基本过程及其最一般的规律。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存在,其中主要是物质资料的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它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在承认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的同时,又承认社会意识对于社会存在的反作用。历史唯物主义还认为,社会历史是有目的、有意识的人创造的,但人不能随心所欲地创造历史,要受到社会历史规律的制约。这里并不否定人的自觉活动的作用,人们可以认识和利用客观规律,使客观规律服务于人类的目的。人类社会发展是自然历史过程,是按其内部固有的规律运动的。这种运动是由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的矛盾引起的。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正是由于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的结果。

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历史观的根本观点和根本方法论的科学理论体系,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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