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商
书籍: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476页(601字)
即智力商数。最初是由德国心理学家斯登在《智力测验之心理学方法》一书中提出来的。当时叫做智力比率,计算方法是将个人在智力测验中的成绩(即智力年龄)与自己的实足年龄之比。后来美国的着名心理学家推孟把计算的方法稍加改变,为使智商的比值避免出现小数,提出了
的公式。IQ表示智商,MA表示智龄,CA表示实足年龄。这一公式只适用于14岁以前的儿童,因为它的出发点是设想人的智力随年龄的增长而增长的,但事实上,人的智力与年龄并非同步增长,人的智力在哪一年龄上达到顶点是因人而异的,用这一公式计算大龄青年的智商显然不适应。后来美国的心理学家韦克勒创造了新的智力测验量表,提出了离差智商的公式即。以每一年龄组的原始平均数为100IQ,标准量为15IQ,求个人在小组平均数以上或以下的相应智商。x为某一年龄组的受试者在测验中实得的原始分数,M为该年龄组总体的平均数,S为标准差。表示某人的标准分数。这里的智商不再表示一个人的绝对智力水平,只表示某人在同龄组中智力的相对水平,不受年龄的影响。智商的大小表明一个人智力水平的高低。1968年世界卫生组织规定智商水平的命名,IQ在90—109为智力适中,110—119为聪明,120—139为优秀,139以上为杰出,80—89为愚鲁,70—79为临界迟钝,70以下为心理缺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