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协调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531页(736字)

领导协调行为的准绳和指导思想。平等原则、求同存异原则、合理分工原则、统筹兼顾原则,分别从政治上、人际关系上、思想上、工作安排上、工作效果上等各个不同方面,提出了领导协调的原则和标准;这些原则的相互联系、相互交叉的综合运用,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

(一)平等原则。在社会主义条件下,领导者和被领导者的关系是平等的同志式的关系。平等原则是领导者正确处理上下级关系、领导者与人民群众关系,从而达到人际关系协调的基本原则。贯彻这条原则,领导者要正确处理职位、职权和职责的关系,要把自己放在人民公仆的位置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把职权变成个人的资本和特权。处事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偏不袒,一视同仁。要尊重别人的人格,特别是对下级、群众、弱者、老者,更要尊重。

(二)求同存异原则。领导者在保持党的政策严肃性和组织目标一致性的前提下,允许自己的同事、下属和群众在贯彻执行上的灵活性和创造性;在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允许人们兴趣、爱好、生活方式上的多样性等。

(三)合理分工原则。领导者从提高整体效能出发,对整个工作如何顺利完成有个总体考虑;在此基础上,根据人员的技术、业务能力和其他情况,作仔细分工;并根据分工情况,制定出岗位责任制,做到各在其位,各适其职,各尽其责,从而实现工作上的分工协作。

(四)统筹兼顾原则。领导者一方面要从全局出发,抓住影响全局的关键性因素;另一方面,要照顾各个方面,发挥各部分应有的作用,使之协调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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