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层次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628页(788字)

是美国心理学家斯洛在《人类动机的理论》、《激励与个人》等着作中提出的。是一种把人的需要按其重要性和发生的先后顺序排列,以研究人的动机和行为模式的理论。马斯洛认为,在人类各种各样的需要表现形态中,存在着某种共同的需要,而且这些需要是按层次状态分布的。这种层次排列的依据是需要的重要性和发生的先后次序。他把生理需要作为需要层次的基础和根本。生理需要包括维持生活所必需的各种物质上的需要,如衣食、住房等。第二层是安全的需要。他认为人的生理需要得到满足之后,与安全需要有关的需要就会显得突出。安全的需要包括生活上有保障,如生活来源稳定、生活条件有保证,生病能得到治疗,老年有所依靠,人身安全有秩序、法律的保护等等。第三层是社交的需要。在人的生理和安全需要得到满足后,会有社交的需要,即对感情与归属的需要。人有了解外界与被外界社会了解的需要;人作为社会性动物又有一种要求归属于一定集团和群体的感情,希望得到团体中成员的支持、关心和照顾。这种需要对于社会来说作为一种巨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可以用来控制与制约个体的行为。第四层是尊敬的需要。包括对人的价值的尊重和对地位的需要两个大的方面。对人的价值的尊重,包括自尊、对他人尊重和他人对自己的尊重。对地位的需要具体表现在对地位、声誉、尊严的需要。这些需要的满足可以增加自信心与自我观念,是鼓励人上进的内在力量。第五层是自我实现的需要。这是最高层次的需要,即人要求发挥自己全部潜在能力的需要。具体地说包括人的成就需要、情操需要等等,也就是我们常说的事业心。马斯洛的需要层次论对于行为科学发展具有巨大作用,但他只注重各层次之间相互联系,而忽视了相互之间的矛盾。只谈了各种需要的满足,没有从社会的角度谈对各种需要的必要制约。特别是没有把劳动的需要放在需要体系中加以论述,显示出其理论的阶级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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