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生产协作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河北人民出版社《思想政治工作知识辞典》第770页(726字)

是指工业企业或部门之间,为共同制造某种产品而建立起来的生产联系。它是近代机器大工业生产发展后,工业企业或部门之间在专业化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协作关系。专业化把社会生产分解为许多独立的生产部门,协作又把各生产部门联结为有机整体。所以,生产专业化是协作的基础;而协作又是专业化生产的条件。二者密不可分。人们通常把生产专业化和协作联系在一起,称为专业化协作。工业生产专业化协作,有利于在生产中采用新装备、新工艺、新技术,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

工业生产协作的内容,有原料、燃料、动力等的供应协作;整机和零部件的生产协作,工艺加工的协作,辅助生产协作。协作范围,有部门内协作和部门间协作,区域内协作和区域间协作。协作期限,有固定协作和临时性协作。

组织工业企业或部门间的协作,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工业协作就其物质内容而言,属于生产力的组织问题。但是,它同时又体现着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的相互关系。因此,在组织协作中,必须以克思主义思想为指导,强调全局观念,发扬共产主义风格。(2)要加强协作的计划性。把协作计划做为各企业各部门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3)签定协作合同,实行严格的经济责任制。协作双方确定协作任务后应签定协作合同,使它们明确各自的任务和权责,以便有计划地安排生产。(4)贯彻等价交换原则。工业协作是一种经济协作,涉及到协作双方的经济利益。只有贯彻等价交换原则,才能兼顾双方利益,把协作建立在牢固的基础上。因此,在协作中必须把发扬共产主义风格与贯彻等价交换原则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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