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三年马华社团民族文化备忘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4页(474字)

全称一九八三年来西亚各大华团就民族文化致文化、青年暨体育部联合备忘录(Joint Memorandum on National Culture Submitted by the Major Chinese Organizations in Malaysia to the Ministry of Culture,Youth&Sports,1983)。马来西亚华人社团要求维护华人文化的备忘录。内容主要为:(1)必须用华文编写华文小学教学参考资料;(2)华文小学必须以华语为教学媒介;(3)人文学科、道德及音乐课程必须反映华人的文化;(4)政府应对语言、教育及文化政策进行全面检查,以示尊重马来西亚多元种族的现实;(5)要求取消一九六一年教育法第21条第2款,以保证华文教育的存在不受威胁;(6)政府应承认华文独立中学的贡献,并在财政、师资培训等方面予以协助;(7)马来亚大学中文系应按成绩招收独中毕业生;(8)对各族母语的使用不得施加限制;(9)取消大学招生中种族配额制,而以学术成绩为录取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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