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华侨中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34页(503字)

山东省华侨捐资兴办的普通中学。1956年10月,由山东省平度、昌邑等县旅居印度尼西亚、印度等国华侨519人捐款创办。校址在山东省平度县新河镇。1956—1959年,华侨共捐人民币30余万元,此后政府又陆续拨款人民币120万元。初创时,只开设初中两个班,招生90余名,其中侨属子女占70%。1959年发展为完全中学,在校学生达850名。教学质量日益提高,1965年高中毕业生升学率达到75%,名列全县第一。“文化大革命”期间,改名为新河公社中学。“四人帮”垮台后,恢复原名。1979年被列为潍坊地区与平度县的重点中学(1983年平度县划归青岛市管辖,该校遂列为青岛市的重点中学)。1981年11月,被列为山东省重点中学。近年政府大量拨款,扩建校舍——新建教学楼、学生食堂、实验楼,并修葺旧校舍,及增购大批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1983年,取消初中班,集中力量办好高中班。1986年,在校高中生达千余名,其中侨属学生120名,占13.3%。同年,教职工100多名。自创办至1986年,共培养毕业生7000多名。1986年,海外侨胞赠港币84万元,兴建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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