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致公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110页(645字)

简称致公党。中国以归侨、侨眷为主体的爱国民主党派。前身为*美国洪门致公堂。1925年10月,在旧金山举行五洲洪门第4次恳亲大会(实际上即为中国致公党第一次代表大会)上,决定组织华侨政党,定名为中国致公党。推举陈炯明(1887—1933)、唐继(1882—1927)为正副总理。1931年10月,在香港设立中央党部。到1933年,在美洲、大洋洲、东南亚及香港等地,遍设地方组织,党员达40余万人。陈炯明去世后,暂设中央干事会。1937年七·七事变后,致力于向华侨募捐等抗日救国工作,直至日本占领香港为止。1946年初,陈其尤、黄鼎臣等在香港恢复该党活动,并在中国共产党政治影响下整顿党务。翌年5月,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决议参加由中共领导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并推举李济深(1884—1959)、陈其尤为正副主席。1949年9月,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积极参加祖国社会主义建设。1952年,中央党部从广州迁至北京。1956年,停止在海外的组织活动,而加强在归侨、侨眷中的组织工作。“文化大革命”结束后,又恢复活动,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四个现代化建设上来,尤其致力于落实侨务政策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近几年,组织有较大发展,吸收许多归侨、侨眷中、高级知识分子入党,至1988年12月,拥有党员8463人。1988年12月,举行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要根据自己的特点,进一步做好同海外侨胞、侨团和港澳台社团的联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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