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保官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231页(201字)

西班牙政府在其殖民地推行的以保护华工为名行奴役华工之实的一种行政设置。由菲律宾推广到古巴。中心内容为殖民当局地方官吏充当华工的“保护人”。1860年7月6日颁发的《古巴岛招徕华工条例》中第31款对此有说明:“古巴岛总督乃为华工当然保护人。在不同省份,总督通过各省的省长或副省长行使此种职权。而后者保护华工之职权则由省下属的各个地区的长官直接代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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