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华学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634页(391字)

荷属东印度(今印度尼西亚)政府专为华人子女设立的荷兰文学校。分为公立和私立两部。1901年巴达维亚(今雅加达)及各地中华学校诞生后,荷印殖民政府为分化华侨社会、破坏华侨教育事业及争夺影响华人子女,于1907年决定创设荷华学校。1908年,第一所荷华学校在巴达维亚成立。华人平均月收入在900荷盾以上者,其子女才有资格入学。采用荷语及荷文教材教学,不讲授华文及中华文化。主要培养为荷印殖民政府服务的华裔公务员。荷华小学毕业后可直接升入荷华中学,亦可到荷兰的大学深造。1918年,荷印殖民政府公布关于华人办学的有关规定后,有些受过荷兰文高等教育的华人知识分子开始创建私立荷华学校。据1928年统计,全荷印荷华学校已达104所(其中公立53所,私立51所),学生有2.5万余人。印尼独立后,少数地区荷华学校曾存在一个时期,不久即全部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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