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宾华侨救国义勇队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700页(628字)

菲律宾华侨抗日组织。1938年1月由中华民族武装自卫会菲律宾分会(简称民武分会)出面组织。以沈尔七负责具体组织、集训和筹备回国事宜。共28人,经集训后先期回国,其中包括余志坚(蔡建华)、李俊民、沈尔七、郑映民(郑显玉)、戴血民(戴旭民)等,队员年龄多约20岁。总领队沈尔七,队长戴血民,副队长余志坚,政治宣传员郑映民。同年1月18日动身乘船回国。抵达祖国后,设法摆脱国民党政府的“收编”企图,更名菲律宾华侨义勇队回乡工作团(简称工作团),离开厦门前往漳州,又以宣传为由前往岩,进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闽西革命根据地,并入邓子恢、张鼎丞等指挥的新四军第二支队。后又更名菲律宾华侨回国随军服务团(简称服务团),以沈尔七为团长,戴血民为副团长。3月1日,随二支队北上抗日。4月18日二支队抵达安徽歙县岩寺后,服务团移交给军部,编入教导营,组成一个排,由沈尔七任排长,后与相继从东南亚各地来到新四军的其他华侨编为第四连。教导营扩编为教导总队后,服务团编入第二大队第六队,接受军训,学军事、政治和文化。同年冬,按军部分配,奔赴江南前线新四军各部,进行抗日武装斗争。除少数成员因故离队外,多数成员先后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新四军优秀军事、政治干部。沈尔七、陈藻亨、庄志中等在抗战中阵亡。太平洋战争爆发前,余志坚、郑显玉奉命返回菲律宾,任菲律宾华侨抗日游击支队领导人;抗战胜利后,二人又回国,参加解放战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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