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兰莪煤炭山工人大罢工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730页(460字)

来亚雪兰莪煤炭山工人为争取改善工人生活,并支援雪兰莪橡胶工人斗争而举行的罢工。1937年3月22日晨,罢工开始,参加罢工者为煤炭山英人煤矿公司属下的24家采煤公司、锡矿的50家公司,为采煤服务的发电厂、机修厂、伐木场、木工厂等,以及矿场老板在当地经营的黄梨厂、红砖厂、化工厂、沥青厂和胶合厂等行业的工人4万多人。罢工工人提出增加工资,实行8小时工作制,改善劳动设备,保障工人劳动安全,每月2日、16日按时发放工资,不许工头从中剥削克扣工人,不准资方无故开除工人,不分男女、不分种族同工同酬,取消煤炭山的鸦片烟店,医院允许伤病工人住一二等病房,政府当局应无条件释放被捕的罢工工友,工人有组织工会的自由等24项条件。3月25日,英国殖民政府决定向煤炭山工人进行武力镇压。3月27日凌晨,数千名军警包围煤炭山,逮捕罢工工人。罢工总指挥叶金轮因拒绝下令复工,被当场打昏逮捕,有些罢工工人被军警开枪射杀。共计有十几名工人被杀害,700多人被捕。雪兰莪总工会主席陈石等也被捕下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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