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侨民教育方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731页(540字)

中华民国政府关于促进华侨教育的方案。由侨务委员会委员长陈树人等提出。1940年7月由中国国民党五届七中全会通过。规定发展华侨教育的方针和计划,要点为:(1)关于普通教育:改进学校行政;增加学校及学生数量;充实学校设备;提高学生程度;调整课程,供给教材。(2)关于师范教育:为培养新师资和改进旧师资,在国内设立国立华侨师范学校及侨民教育师资训练班各一,并分期在来亚、荷属东印度(今印度尼西亚)、菲律宾、越南、缅甸等地设立师范学校;办理侨民教育函授学校及侨校教师讲习会,为侨校教师提供进修机会。(3)关于职业教育:在海外适当地点设立侨民职业学校,造就较高职业技术人才,指导侨胞改进各种企业经营,以提高华侨在居留地的经济地位;5年内陆续设立侨民职业补习班1500班;资助华侨学生就学外国人所办职业学校及技艺专科学校。(4)关于社会教育:推行电化教育,设立图书报社,举办巡回展览,增设民众学校。(5)关于文化事业:筹办侨民书报编印社;设立书报供应社,组织各地文化站;筹设南洋博物馆;设置华侨文教事业研究机构;设立华侨文化事业奖金。因不久太平洋战争爆发,日本占领东南亚地区,除设立侨民师范学校及增设国立华侨中学等项外,大部分计划不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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