遣侨案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北京大学出版社《世界华侨华人词典》第820页(432字)

20世纪50年代末期台湾当局与菲律宾政府关于遣配华侨的谈判事件。菲律宾华侨犯罪服刑期满后,菲政府常以“不受欢迎的不良外侨”为由遣配出境。但所谓“不良外侨”往往小题大做,把违反限价律、触犯移民法或打牌赌博也包括在内,台湾当局不愿接受。这些等候遣配的华侨便被押往尼拉附近的工程岛(俗称为水牢)继续监禁,犹如“无期徒刑”的罪犯。1955年3月,关在水牢的100多位难侨举行绝食抗议,要求准予保释。这次绝食行动引起社会同情,台湾当局和菲律宾双方进行谈判解决,先后两次遣配了74人到台湾。1959年7、8月间,菲政府为了减少大监狱的拥挤,将一些未满刑期的华侨,由总统下令特赦,移居水牢等待遣配。台菲双方为此谈判又陷入僵局,菲方采取强硬手段,竟于11月18日下令禁止一切华人赴菲签证,震动一时。台湾当局终于让步,与菲方签订一项《遣侨协议备忘录》,作出若干原则上的谅解,并立即接受当时发生争执的31名华侨的遣配,此案遂告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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