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羯罗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99页(2591字)
【生卒】:700—750
【介绍】:
印度中世纪吠多派的着名理论家和代表人物。他生于印度南方的马拉巴的一个属婆罗门种姓的家庭,少年时期从师于歌文达学习婆罗门的宗教经典,之后游历了整个印度,与不计其数的人会面,与各种不同宗教哲学流派进行辩论、争论,并力图以自己的热心和真诚的精神去灌输、传布自己的思想。当时印度社会正处于封建割据和专制统治时期,帝王君主急需有维护其封建统治的统一的、宗教神学去驯服臣民。而商羯罗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封建哲学吠多派的代表性人物,其哲学思想的总的倾向是追求多样性的统一,竭力把印度当时的各种思潮综合起来,建立一致的、具有同一性的思想。他不仅是一个经院哲学家,而且还是一个政治家和实践者,他在短暂的生命历程中,第一次在婆罗门教中创立了十种宗教组织(十种教团)和印度的四大修道院。为了光大奥义书和吠多的教义,他进一步发挥了吠多派的梵我不二说,作了《梵经注》、《森林奥义书注》、《世尊歌注》、《我之觉知》等。关于实现人生的解脱和人性复归的理论是商羯罗的宗教人学思想的中心问题。他从彻底的客观唯心主义立场出发,规定了一个普遍的、至上的和无所不包的梵,并根据梵与我同一的原理去论证人生的解脱。他认为人的解脱就是亲证这种梵与我的同一。解脱不是为了产生一种新的至善福乐的状态,而是除去无知、无明对我心的障碍,亲证自己至善福乐的永恒的本性。解脱的途径是通过“智慧”解脱,这种“智慧”是对梵我同一的一种神秘的直觉知识。商羯罗鼓吹人在求得解脱的修行过程中应在现实的苦难中无动于衷,不要执着于外物,更不要受外物污染。他还公开维护种姓不平等制度,并对各个种姓的人规定了种种宗教义务和职责。
(1)论人生的目的 商羯罗认为人的最高目的是解脱。人是指自我轮回的主体,而轮回的停止则在于去明(认识)作为个人的我与最高的我(梵)的同一、无差别性。明(或正智)的内容就是关于梵或自我的知识,明分为上明和下明,上明的结果是求得解脱的果,下明的目的不在于知梵,而在于通过对梵的崇敬上的行动和成功而取得幸福,渐渐地达到解脱。商羯罗认为梵是最高的主宰者,梵是人的大我,我就是梵,梵与我是同一的,吠陀圣典使我们认识到神就是我们自己的我,是每一人的不朽的我,梵是我的一切。作为人和万有的这种最高本体的梵有两种形式:一种是上梵,上梵是无德(性质)、无行相、无分别、不可闻、不可触、不坏灭的梵。总之,它是无形的、无观念的、无法加以表示的、超经验的纯粹精神存在。人若体认上梵就可脱离痛苦,一切异于上梵的就会感受到无尽的痛苦。人若要知无德的上梵,其途径只有从断绝与外界对象的接触开始,收敛诸根,以诸根静观自己的内体,就可知梵,并且崇信有形色之物是虚幻的。下梵是有德的、有差别的、受无明限制的、被人主观化的、有行相的、有分别的梵。人体认下梵的目的在于崇敬,而不在于求得知识。崇敬的结果在于达到天国的幸福,崇敬下梵并不能得以解脱,也不能摆脱生死轮回。但人由于崇敬下梵,死后可在天堂上求道,从而进一步认识上梵。故人可通过这种“渐进的解脱”,实现人生的目的。下梵有三种形式:一是世界精神,此梵“全能全智全味”,“包含天地默然不乱”,他以日月为其目,以天之四方为其耳,以风为其呼吸,此梵是生命的原素,包括人在内的一切有情之物都是此梵的幻现;二是个体灵魂(又叫个体),此梵是产生人的心理的原素,它居人身的中坚,是心之莲花:三是个体之神(即自在天),它是人格化的神,是世界的主宰,他掌管着人的生死轮回,决定着人的来世的命运,他依照人在前生的作业而给予来生的限制,使人前生作何种业,在来生便会有何种业报。梵我本来是不受限制的,也无生死轮回,但梵我作为个我囿于粗身和形色等外境的限制,就会轮回不已,人死时其躯体或粗身消灭,但其细身及其机能仍然依附于自我继续轮回,业也不受限制地随生死轮回流转,无业就没有人生,有业就有第二生的业报和转生。前生作善业的人,来生则堕生为动植物,前生不作业者,也会转生。若想终止生死轮回,不在于人生实践,而只有借助于智慧,才能终断,获得解脱。智慧就是自我认识梵并与梵同一的正智(知识)。这些正智不是来源于物质世界(根、境),而是要求助于圣典、背诵吠陀,并且有四种要求:一是能分别(鉴别)有常与无常。二是能舍离一切追求功德的享受。三是要遵守寂、静、止、舍、忍、信这六种品性。四是亟求解脱使自己灵魂深处燃烧着强烈的解脱愿望。实现人生的最高目的,就是要通过禅观、智慧达到梵我同一,能视世间如幻,轮回乌有,业果虚幻,使前生作业,立刻消失,不再有生死轮回。人处在这种境界后,也就直接地体验到“我就是梵”,个我便会深浸于无限的梵海之中。如果除去了个我的“无明”,那么由“无明”所生的一切都将化为乌有,甚至连人的独立的心理状态也不存在了。这种我与梵的同一就好比月亮被太阳光吸收一样,本来来自太阳光的月光再反射到太阳光上去之后,不但不能照明太阳,反而被太阳吸收而化为一体,这样亲证梵我同一的解脱才是人生的永恒的解脱。
(2)灵魂与肉体是分离的 商羯罗认为,人的灵魂与身体是可以分离的,当灵魂我离开人的身体时,死亡的是身体,但灵魂我却是不死的。灵魂我像一盏灯一样又可以用它点燃其它很多灯,所以灵魂我可以通过其自身的转化力量将其神性带入所有人的身体中去,以赋予他们以生命。灵魂我是驾驰马车者,而身体则是马车,如果作为灵魂的自我被想象为驾驰马车者,而不是肉体的器官去驾马车,就可以获得解脱。商羯罗认为人在睡眠时,灵魂我就是脱离其身体而并入梵而存在着的。由于人的主宰是梵我,所以决定人的意识和灵魂的东西就是梵。人的存在不是由于其躯体的存在,人的精神不是其身体的机能,人的精神灵魂的活动就是梵我的表现,人的本能是摆脱肉体的存在趋向梵我,求得解脱。
(3)种姓观 商羯罗公开维护种姓制度,他规定了四种姓的宗教义务和职责;婆罗门的职责是执行各种宗教规定。刹帝利的职责是管理人民,实施世俗的权力。吠舍的职责是经营农牧业和商业,最低贱的首陀罗的义务是为上等种姓服役。这四种姓的人只有在今世履行了这些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之后,才会进入来世的天堂和获得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