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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丁·路德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156页(1984字)

【生卒】:1483—1546

【介绍】:

丁·路德是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领导人之一,基督教新教(路德教)的创始人,市民阶级的思想家。生于艾斯勒本城,父为矿工。1501年入埃高特大学。1505年入教会为僧,修神学,1508年入维滕贝格大学。1514的在修建院内室讲教义,1514年任教区座堂传教员,后升任奥古斯丁修会首座,1515年任区牧。1517年因痛恨罗马教会出售赎罪卷,仇视德国某些高级教会人士的腐败与贪污,遂作《九十五条论纲》以示反对。该论纲委婉地批评教皇的政策,指出,教会的真正财富是福音书。路德将《论纲》广为散发,招致教皇与其他教宗的反对,1520年教皇下令焚烧路德着作,但德意志各城市支持路德。路德不服教皇的指责,连续发表《告信奉基督教的日耳曼诸贵族》、《论教会被虏》、《论基督徒的自由》等三本书。在这些着作中,他宣称,教会当权者拒绝改革,已使基督教面临危机,世俗权力应该干预;主张教会应从内部开始根本性的变革。这一年的年末,青年学生在维滕贝格婪烧宗教法着作,路德也把教皇谴责他的谕令烧毁。1521年教皇判处路德以绝罚。后来,由于人民的觉醒,整个欧洲掀起了轰轰烈烈的宗教改革运动。宗教改革运动是一场反封建的思想运动。但是,后来农民参加宗教改革运动,并转变为农民起义之后,路德站在保守主义的立场上,反对农民起义。

路德主张,每个人都有一个内在的人,只凭上帝便可成为自由的人,并不需要教会繁缛的仪式。他宣称,信仰的事情是自由的,任何人都无权强迫。基督徒正由于是自由的,才能爱人如己,否则,便不配作基督徒。他主张教会不应干涉世俗的事情,痛骂教会作事违反人道。他甚至断言,从《圣经》中找不出教会的地位。路德为首的宗教改革运动,是西方人道主义运动的一个侧面。

(1)灵魂如何成为自由的 马丁·路德认为,人有双重本性,一是心灵的本性,一是肉体的本性。就前者而言,人是属灵的、内心的、新的人;就后者而言,人是属肉的,外体的、旧的人。在同一个人里,两者对立,灵与情欲相争。只有前者,可以使人成为真正的基督徒,而后者绝没有力量产生基督徒的道义或自由,也没有力量造成不义或奴役。在路德看来,灵魂可以没有任何东西,但不能没有上帝的话,因为上帝的话是生命、释罪、基督徒的自由唯一必需的东西。有了上帝的话,灵魂什么都不缺了,因为上帝的话是关于生命、真理、光明、和平、释罪、拯救、喜乐、自由、智慧、美德、恩惠、荣光天和每一种好事情的话。他断言,一个使灵魂得以慰勉、免罪、自由、拯救的,唯一需要做的就是信仰上帝,不需要任何“事功”。真正相信基督,将获得完全的拯救,而免除一切邪恶,将获得恩惠、释罪、和平和自由。因为上帝的约许是圣洁的诺言、真理的诺言、公义的诺言、自由的诺言、和平的诺言,并且充满了至善。他认为,就一个基督徒来说,有了信仰,便万事俱备了,而无非事功、律法;不必受律法约束,单凭信仰他就能获取释罪和拯救。路德把这称为基督徒的自由。路德的这一思想,正如马克思所说:他把肉体上又给人的心灵套上了锁链”。

(2)论基督徒的仁爱 马丁·路德认为,一个人并不是单为自己生活在世上的。他也是为尘世上一切人而活着的;甚至于他活着,只是为了别人,并非为了自己。正是为了这个目的,他才要压服他的肉体,使它更笃诚地更自由地为他人服务。他不能不为邻人的益处工作,因为他必定要生活在人群中。他断言,一个基督徒的本份。就在于关心自己身体,以便用健康的身体通过劳作取得财富,周济穷人,履行基督的律法:彼此关心,彼此效劳,彼此分担重负。他认为,一个人只有真正喜欢、真正志愿无偿地为他人服役,并以此丰富和满足自己的信心,这个人才是过着真正的基督徒的生活,这才是实在地凭借爱而工作的信仰。路德以基督为榜样告诫我们,要为别的利益工作,自发地善念地帮助邻人,使她得到好处,丝毫不必计较能否得到回报。从信仰获得的信心,将使人不分敌友、不顾及得失,只是自由,自愿地消耗他的身体和他获得的善。因为上帝就是这样做的。由信仰获得的爱,使我们成为自由的、欢乐的、全能的、活跃的工作者,一切苦难的战胜者,我们邻人的奴仆,而且还是万物之主。他主张,从上帝得来的善的东西,应该在我们彼此间交流,成为我们共有的,以使我们象邻人那样,彼此善待。他认为,这才是基督徒生活的真正的爱和纯正的真理。但是他又指出,只有真正的和纯正的信仰,才能使爱成为真正和纯正的。上帝的使徒赋予仁爱的性质是:不求占有。他的结论是:一个基督徒并非生活在自身之中,而是凭借信仰生活在基督之中,活在他的邻人之中。马丁·路德的说教,在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制度下,只能是一种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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