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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325页(9433字)

【生卒】:前551—前479

【介绍】:

春秋后期重要的思想家,教育家。鲁国陬邑昌平乡(今山东曲阜县)人。其先祖为宋贵族,因避宋内乱,迁鲁国。孔子受鲁国深厚的礼乐传统的影响。幼时常以陈俎豆、设礼容为戏。孔子年轻时做过管粮仓、放牧的小官,并以知“礼”着名。约34岁,孔子开始授徒讲学。鲁昭公二十六年,鲁国内乱,孔子离鲁至齐,不得重用。返鲁,致力于整理先代文献,并继续教授学生。鲁定公九年,孔子被任命为中都宰,后升至大司寇。约55岁时,孔子因政局出现变化,率众弟子开始周游列国,历时14年。晚年,埋头于教育和古代典籍的整理,直至病死。孔子的思想博大精深。在世界观上,相信天命,认为天命决定人的生死和社会的兴衰治乱;同时,对周时盛行的以卜筮探求上天意向的作法持否定态度,认为天命就蕴含在自然事物的运行之中,主张人顺应天命积极有为,反对消极屈从于命运的安排。在认识论上,讲“有生而知之者”,也讲“有学而知之者”,强调后天学习的重要,勉励其弟子多闻、多见、多思,提倡“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的求实态度,主张学以致用,以学习为道德践履和从政的手段。在历史观上,认为历史发展有因有革,并承认历史上存在着某些不带根本性质的变化;但又有“好古”“述古”倾向。在教育观上,倡导“有教无类”、“因材施教”,主张采用启发式教学方法。在政治观上,力主维护周礼,维护传统的等级秩序,同时又反对无节制地剥削人民,谴责苛政,认为应推行德政,予民以宽,反对君主独裁。孔子思想中有丰富的人学内容。孔子人学思想的核心是其“仁学”。孟子说“仁也者,人也。”孔子答其学生樊迟问,说“仁”即“爱人”。所以,“仁学”,从某种字义上看即“人学”。立足于“仁”、“礼”看待人的问题,孔子主张爱人、重民,反对对人民滥施淫威;重视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鄙视、谴责违离礼节、名分的行为;倡导修己安人,安百姓,以天下为己任;嘲笑贪一己之小利而忘天下之大义的做法;强调尊重人格,“不降其志不辱其身”,抨击不尊重人及成人之恶不成人之美的小人德性,表现出关心人事,志在匡正时弊的积极倾向和精神。孔子生当春秋向战国转化的时期,社会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转变中出现的各种社会现象给他思想的形成以深刻的影响。孔子思想充满着矛盾,反映了社会大变动时期的客观历史,给了中国历史发展以非常复杂而深刻的影响。

(1)未能事人焉能事鬼 语出《论语·先进》:“季路问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意即“人尚没有事奉好,又怎么能事奉鬼呢?”此语表明了孔子的人神观或他对鬼神与人事关系的态度,孔子“未能事人,焉能事鬼”的思想是他“仁学”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着孔子重人和人事,轻天和鬼神的精神。他这一观点,虽然还没有否定鬼神的存在,但却对其采取了置而不论的态度,突出了事人、人事的重要性。孔子这种重人轻神、重生轻死或重人不问神、重生不问死的态度是对传统重民轻神思想的继承,同时也是对它的一定意义上的发展,对后世哲学家特别是儒家学派思想家以很大的影响。

(2)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 语出《论语·雍也》:“樊迟问知。子曰:‘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问仁。曰:‘仁者先难而后获,可谓仁矣。’”意即努力去对人民进行道德的教化,尊敬鬼神而又能远离它。此语是孔子关于人神关系的重要命题。《论语·述而》说:“子不语怪、力、乱、神。”《论语·述而》又说:“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孔子不重鬼神,而重人、人事。在孔子看来,天固然当祭,当敬,但人、人事则更为重要,不事人则无以事天。正因为这样,他一向强调人事的重要性,主张人们将天命和人事联系起来,从人事活动中体认天命,积极有为,而不是消极顺命。孔子重人,号召人们努力从事人事活动,同时又提出了富民、宽民、养民的主张。《论语·子路》:“子适卫,冉有仆。子曰:‘庶矣哉!’冉有曰:‘既庶矣,又何加焉?’曰:‘富之。’曰:‘既富矣,又何加焉?’曰:‘教之’”。《论语·泰伯》:“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孔子反对并谴责苛政,主张“使命以义”,教民以义;这是他仁学精神的表现。此语表明,孔子看到了当时天命鬼神思想泛滥的危害性,看到了“敬鬼神”与“务民”之间的矛盾冲突,故主张“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这是一种现实主义的态度。孔子身上仍保留着传统的天命鬼神意识,但这种意识已大为淡化;在他眼里,鬼神固然还有其存在,但其地位已大为下降,某种意义上不过是块“牌位”了。孔子此语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他作为中国古代由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转型时期思想家的进步性和局限性。

(3)性相近习相远 语出《论语·阳货》:“子曰:‘性相近也,习相远也。”意即‘人性原本相似,只是因为后天的习染不同才拉大了距离。此语是孔子关于人性问题的基本命题。该命题包含三层意思:①就人性的现实表现上看,人性各不相同;②就人性的本源上看,人性本相近;③就人性的变化、发展上看,人的后天习染是根本的原因。孔子这种人性观表明他不但已注意到人性问题的重要性,而且也注意到了人性的统一性。差异性和可变性,并对造成这种差异及变化的原因做了初步的分析。人性问题是人类思想史上的大问题,也是中国哲学史上的大问题。孔子这种性习相联系的观点将人性与人的后天习染联系起来考察,既肯定人性的统一性,又承认人性的差异性、变化性,注意从人的生存环境,社会习染方面去寻求造成人性差异、变化的原因,把不同人的不同习染,看作导致其人性差异、变化的决定性原因。表现出明显的理性思维精神和人文主义倾向,具有进步的历史意义。孔子“性相近也,习相远也”的观点给了后世哲学以相当大的影响,开了中国哲学史上人性问题大辩论的先河。

(4)厩樊不问 语出《论语·乡党》:“厩樊。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厩樊问人不问马表现了孔子重人、爱人的人道主义精神。孔子哲学是“仁学”。《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仁学”实际即“人学”。孔子创“仁学”,讲“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志士仁人,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要求其弟子按“仁”的精神行事、处世;同时又以“仁”的标准来衡量他人,评价他人。孔子曾批评管仲,因为他认为管仲不知礼,但又高度赞扬管仲能行“仁”。《论语·宪问》:“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子贡认为管仲不是“仁人”,因为他的主人公子纠死了,自己不自杀,还去辅佐齐桓公。孔子反驳他,说:“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岂吾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自经于沟渎而莫之知也!”孔子不但以“仁”律人,要求别人依“仁”行“仁”,而且能以“仁”自律,自己身体力行。孔子这种爱人、重人的精神具有浓厚的人道主义色彩,是构成他仁学的一个重要方面。

(5)克己复礼为仁 语出《论语·颜渊》:“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意指克制约束自己的言行、欲望,使之合于礼,这样就达到了“仁”的境界。“克己复礼”是孔子哲学的重要概念,同时也是儒家的重要修养方法和关于仁礼关系的原则。“仁”在孔子哲学中占有核心地位。“爱人”是“仁”的根本宗旨、精神。“仁”的基本内容有:“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也就是所谓的“忠(恕)之道。”推己及人,立己立人谓“忠”,推己及人,不强加于人谓“恕”。“礼”即周礼;其核心是“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孔子对礼极为重视,认为“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道德仁义,非礼不成”。“不学礼,无以立”。所以他说周礼“郁郁乎文哉,吾从周”。孔子将“仁”与“礼”联系起来考察,其基本观点就是“克己复礼为仁”。在他看来,“克己复礼”是“仁”的实质内容,是实现“仁”的途径和保证,而“仁”则是“克己复礼”的理论基础;二者互为因果,互相促进。孔子认为“克己复礼”的基本要求是:“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按他的理解,一个人如果能做到视、听、言、动都符合“礼”的规定,也就实现了“克己复礼”,做到了“仁”。孔子“克己复礼”为“仁”的主张具有两重性,一方面它强调爱人,要求“君使臣以礼,臣事君以忠”,反对统治阶层内部的僭越行为;这尽管是鼓吹一种超阶级的爱,但毕竟表现了对一般人民的重视,具有一定的进步意义。另一方面,他以复礼为克己的目的,以复礼为体“仁”,认为只有“克己复礼”,严格恪守周礼才算“仁”,不但没有突破“礼”的框框,而且还赋予其一种合法性,神圣性,起了维护奴隶制等级制度及宗法血缘关系的作用,具有严重的保守性、消极性。孔子“克己复礼”的主张对于后世儒家思想的发展,特别是儒家修身养性思想的发展具有深刻的影响。

(6)泛爱众而亲仁 语出《论语·学而》:子曰:“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行有余力,则以学文。”意即广泛爱护大众而亲近有仁德的人。此语是孔子“仁学”的重要命题之一。孔子倡“仁”,以“仁”为人的最高道德标准。而“仁者”,“爱人”,所以他又说“泛爱众而亲仁”。该语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泛爱或博爱的精神,一是“泛爱”而爱不等同或爱有差等;两者互为表里,互相作用,互相统一。孔子认为爱人就是爱所有人,否则,便不算“仁”,但他又讲“礼”,认为“仁”、“礼”相关,“克己复礼”则为“仁”,人只有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才算达到了“仁”的境界。这样,始于“泛爱”或博爱的“仁”,其最终的落脚处则是对奴隶制宗法等级制度的维护,“泛爱”变成了差等之爱。孔子这种区别君、臣、父、子不同对象,爱有差等的“泛爱”、“亲仁”观点的进步之处在于“爱”不排除普通百姓的博爱精神,这种精神具有一定的人民性,表现出一种重人、爱人的人文倾向。但是,由于这种思想“以礼节仁”,旨在维护周奴隶制之“礼”的实质,所以就博爱看它是空泛的、抽象的,甚至是虚伪的,而就维护奴隶制等级秩序讲则是具体的、明确的,具有明显的保守性、消极性。

(7)修己安人 语出《论语·宪问》:“子路问君子。子曰:‘修己以敬’。曰:‘如斯而己乎?’曰:‘修己以安人。’”意指通过自我修养,使别人得到安乐。该语是孔子哲学以及儒家哲学的重要原则。孔子哲学作为道德色彩十分浓重的思想体系,其显着的特征之一是强调道德主体修养的重要性。孔子讲“仁”者“爱人”、“克己复礼”及“忠恕之道”,强调的都是主体的道德修养的重要。但孔子不只是重视主体的道德修养,他还强调另一面,这就是道德主体修养与社会之间的关系。孔子认为道德主体的修养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只有通过这种修养才能达到“敬”,即言行合“礼”,举措体“仁”的境界;但是如果仅限于自身的修养,则还算不得真正的“仁”人。在孔子看来,成为真正的“仁”人的途径只有一条,就是将主体道德修养和济世结合起来,“以天下为己任”,“修己以敬”,“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从主体与社会的结合中寻求“仁”的价值的现实实现,从而获得主体道德修养的真正意义。孔子这一思想既重视道德主体自身的道德修养,又强调这种修养与他人及社会之间的关系,主张通过与现实的结合实现主体道德的价值,表现了他高超的理性思维水平和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孔子这一思想为他之后的儒家继承,逐渐形成了“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处世原则和“内圣外王”的理想人格模式,对中国历史的发展以深远的影响。

(8)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语出《论语·颜渊》:“司马中忧曰:‘人皆有兄弟,我独亡。’子夏曰:‘商闻之矣: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四海之内皆兄弟也。君子何患乎无兄弟也?”意即死生服从天命,富贵由天安排。朱熹《集注》:“盖闻之夫子”。朱熹这种说法不无根据,因为孔子本人确实相信天命。《论语·季氏》:“孔子曰: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论语·宪问》:“子曰:‘道之将行也与,命也;道之将废也与,命也。公伯察其如命何!”足见孔子是相信天命的。但是,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问题的另一方面是:孔子“不语怪、力、乱、神”,有明显的轻鬼神、重人事倾向。《论语·曰》:“所重:民、食、丧、祭。”《论语·雍也》:“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论语·先进》:“季路问事鬼神。子曰:“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曰:‘敢问死。’曰:‘未知生焉知死?’”在孔子看来,人的生死寿夭,贫富贵贱,是由天决定的,但人的道德修养、学问积累则取决于人自身的努力,成与不成并不在天。实际上,这种重人事,轻天命,重生不问死,重人不问神的倾向才是孔子的主要特点;他的“仁学”所表达的是这种主张,他一生栖栖惶惶,奔波不息,所体现的也是这种精神。“死生有命,富贵在天”,相信天命,以天命为人生死富贵的决定因素,本身是一种宿命论。子夏此处引用此语,意在反衬“君子敬而无失,与人恭而有礼”,从而劝说司马中以行“仁”遵“礼”为重,不以有无兄弟为怀,通过行“仁”、遵“礼”消除自己之忧患。他这种态度和孔子的一贯主张本质上一致。

(9)人之生也直 语出《论语·雍也》:“子曰:‘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意即一个人能够生存,靠的是正直,不正直的人也能生存,那是靠侥幸避免了灾祸。孔子此言表明了他对“直”及其与人和人生关系的认识。孔子哲学是“仁”学。孔子认为“仁”的精神有多方面的表现,“直”即是其中之一。《论语·子路》:“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在孔子看来,予告父,有逆孝道,不算直;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符合孝(慈)之道,这才是直。这是以“仁”来看待“直”。孔子将直与“仁”、“智”、“信”、“勇”、“刚”并列,合称为“六德”。《论语·阳货》:“好仁不好学,其蔽也愚;好知不好学,其蔽也荡;好信不好学,其蔽也贼;好直不好学,其蔽也绞;好勇不好学,其蔽也乱;好刚不好学,其蔽也狂。”孔子主张“以直报怨”。《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抱怨,以德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这就是“仁”。孔子非常看重“直”这种品德。鲁哀公问他怎么做才能使百姓服从,他回答说:“举直错诸枉,则民服;举枉错诸直,则民不服”。意思是说重用正派、刚直的人,百姓就服从,相反,重用奸邪、狡诈的人,百姓就不服从。孔子认为“直”这种品质很难得;一方面是“直”士难得,另一面是行“直”不易。所以能以直处世者便能赢得孔子的高度赞扬。孔子将“直”纳入“仁”的范畴来认识,以“直”为“仁”,推崇“直”、鄙薄“枉”,勉励人“直”而不“枉”的思想,对于培养人们公道正派、刚直不阿的品质具有积极的意义。但是,这种思想以“仁”为“直”的基础,以“仁”裁制“直”,过分强调“直”的伦理道德性的做法却易于将“直”导向主观化甚至庸俗化。

(10)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语出《论语·宪问》:“或曰:‘以德报怨,何如?’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意指以公正、正派的态度对待怨恨,以恩德去回报恩德。此语是孔子关于德怨思想的基本命题,表明了孔子对德怨关系的基本态度。孔子认为德、怨是两种不同的东西。《论语·述而》:“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德”实际上即人在实践中对“仁”的践履;换言之,“德”就是行“仁”的结果。行“仁”则有“德”,不行“仁”则无“德”。“怨”则不同,它体现的不是“仁”。孔子说:“放于利而行多怨。”又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孙,远之则怨。”“怨”,即怨恨;之所以怨恨是因为缺少“仁”的品德。“怨”是无“仁”的结果。德怨既然不同,对待它们的态度也就应当有所区别。孔子认为,正确的态度只能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以德报德”是同“物”相报,“以直报怨”是异“物”相报;但二者所体现的却是同一种品德——“仁”。孔子说:“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又说:“躬自厚而薄责于人”可以“远怨”。其实质都是讲行“仁”;弘“德”、“远怨”是行“仁”,反过来行“仁”则能弘“德”、“远怨”。孔子这种德怨观的积极之处是强调“以德报德”,有利于彰扬“德”,激励人们看重“德”,培养“德”,强调“以直报怨”,有助于消除矛盾,缓和冲突,能起到息事宁人的作用;其弊端主要在于以仁裁制德、怨问题,易于使之完全伦理道德化,从而失去评价的客观根据。

(11)人能弘道道不弘人 语出《论语·卫灵公》:“子曰:‘人能弘道,道不弘人’”意即人能弘扬扩大道,不是道来弘扬扩大人。此语是孔子关于人道关系的重要命题,表现了他对人与道关系的理解。孔子这里所谓“道”是指人道。孔子非常重视“道”。《论语·里仁》:“子曰:‘道不行,乘桴泛于海。’“孔子所说道,实际即“仁”。《论语·里仁》:“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论语·雍也》:“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志于道”即志于“仁”,“由斯道”即由斯“仁”。孔子曾称赞“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恭、敬、惠、义乃是“仁道”,而能行此四道之人则当然是“仁者”。孔子重道,以道为“仁”,所以他又提出“人能弘道,道不弘人”的观点。他这一观点简洁而准确地揭示了人与道之间的关系,这就是“人”是“弘道”的主体,而“道”是人弘扬的对象。孔子一向重视人在弘道中的主体地位,要求其弟子“志于道,依于仁”,以行“仁”为己任。这里孔子所强调的是两点:一是作为主体的人为“仁”、行“仁”的主动性,自觉性;二是作为主体的人对“仁”的坚定的信仰。孔子以此要求、勉励他的弟子,同时,也以此自律。他本人一生为仁“食不甘味”、“坐不暖席”、“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乃至“知其不可为而为之”,正是“志于仁”、“成仁”的最高典范。孔子“人能弘道,道不弘人”的主张强调了一种积极、主动、刚健有为的弘道精神,虽然观点本身还有明显的片面性,而且伦理道德色彩浓重,但其进步性还是显然的,值得予以批判的继承。

(12)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 语出《论语·里仁》:“子曰:‘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意即君子懂得的是义,小人懂得的是利。此语是孔子义利观的基本命题,集中反映了他对义利关系的态度。孔子义利观的核心是义重利轻或义重于利。孔子之“义”,其实质即“仁”。孔子主张重“义”。《论语·里仁》:“子曰:“士志于道,而耻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论语·宪问》:“见利思义,义然后取。”在孔子眼里,与“利”相比。“义”乃是第一位的,“义”高于“利”;一个人立身处世,首先要合于“义”,其次方可言“利”。孔子重义,但并不轻利。《论语·述而》:“子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论语·卫灵公》:“学也,禄在其中矣。”这表明孔子是看重利的。孔子认为“义”、“利”不同,有时难免互相冲突,这时就必须做出取舍——舍利取义,而且必要时还得为义献身——杀身成仁。孔子这种观点将“义”提到了至高无上的高度,以至于使义成了人最高的道德规范。孔子以此去评价人。《论语·雍也》:“子曰:‘贤哉!回也。一箪食,一瓢饮,在陋巷,人不堪其忧,回也不改其乐。贤哉!回也。”他认为颜回是重义轻利的典范。故对他赞扬备至。孔子谈及自己,说是:“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孔子对义利关系的这种理解表明:①他完全是立足于“仁”的立场来看待“义利”问题的,义利观是构成他“仁学”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②他对义利关系的理解有明显片面性,远未将“义”、“利”真正统一起来。孔子这种区分小人、君子,以“义”为重的义利观的积极之处在于它包含着一种舍小利求大义的精神,在一定程度上有益于培养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为正义事业献身的高尚品质。但由于这种义利观本身的片面性和孔子后人对它的“左”的发挥以及历代封建统治者对它的利用,结果是被引向了“义”、“利”绝对对立的极端,在历史上起了非常消极的作用。

(13)论礼 “礼”是孔子哲学的重要概念。所谓“礼”,指的是西周以来的典章制度和道德规范,孔子非常重视“礼”及其作用。他说:“礼乐不兴,则刑罚不中,刑罚不中,则民无所措手足。”因为看重“礼”,所以孔子对它做了认真的阐释。孔子揭示了“礼”的来源。他说:“殷因于夏礼”,“周因于殷礼”。孔子还注意到了“礼”在由夏礼到周礼这一发展过程中的变化。他指出:“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其或继周者,虽有百世可知也。”这就是他着名的“礼”的演变因革说。“礼”既有因革,则“损益可知”;于是孔子得出结论:三代中周礼最为完善。孔子曾多次谈及“礼”的内容,其中最典型、最有代表性的是他答复齐景公问政时做出的解释。《论语·颜渊》:“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公曰:‘善哉!信如君不君、臣不臣、父不父、子不子,虽有粟,吾得而食诸?”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这就是孔子所理解的“礼”的实质。孔子非常重视执礼的严格性,主张人皆应依礼行事,并给予了当时礼崩乐坏、僭越事件不断发生的现实以猛烈的抨击。孔子有时也讲“权”,主张有某种权宜;意在以此避免执礼过死,保证礼得到更好的贯彻、执行。孔子讲礼,强调重视内容,反对简单追求形式。《论语·阳货》:“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云乎哉?”《论语·八佾》“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孔子提出了“和”的观点,以“和”阐发“礼”。《论语·学而》记载,他的学生有若说:“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和”的本质特征是物有差等,包含对立面,即差异性的统一。“礼”的本质是等级名分。二者相通。所以他说:“礼之用,和为贵”。孔子将“礼”与“仁”联系起来把握,以“礼”为“仁”的本质内容,以“仁”为“礼”的理论基础。孔子志在复兴周礼,所以又提出了“正名”的主张,认为“正名”对于复兴周礼有至为重要的关系。这表明他是以“正名”为复兴周礼的一种必不可少的手段的。孔子遵崇周礼,以复兴周礼为己任,主张“正名”,提倡“克己复礼”,具有强烈的保守倾向。但他承认礼有因革,反对残酷的压迫和剥削,要求恢复并确立一种符合“礼”并以“礼”为支柱的社会秩序,表现出了一定的进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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