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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子

书籍:人学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人学大辞典》第399页(2748字)

旧颢周列御寇着。《汉书·艺文志》着录《列子》八篇,已佚。今本《列子》八篇已非《汉书》所着录原书。可能是晋人聚敛前人之书,附以己意而成。张湛曾为之作注。张湛在《列子序》中讲“其书大略明群有以至虚为宗、万品以终灭为验”。全书贯穿“贵虚”思想,主张生异死同,乐生逸身。反对尊礼矫情,守名累实。其养生宗旨为“肆之而已,勿雍勿阏”。认为人生只是气之暂聚,所以要抓住生年及时享乐,“且趣当生,奚遑死后”。公开主张纵欲为欢,认为“徒失当年之至乐,不能自肆于一时”,还不如死了。主张命定论,认为寿夭穷达,贵贱贫富,皆有其命,所以要“知命安时”。反映了晋代放达之上享乐主义的颓废思想。唐天宝元年(742)诏尊《列子》为《冲虚真经》。北宋景德四年(1007)又封为《冲虚至德真经》。是道教的主要经典之一。

(1)论生死 《列子》认为,世界万物都是一气所化。气生化万物,而其自身是不生不化、无始无终的。万物由气而生化,最后都要复归于气。人为天地间之一物,也是始于气而终于气。人之生死,只是形与气之间一往一返的转化,并且生者不能不生,化者不能不化。基于这样的思想基础,《列子》认为生与死本是一致的,不必乐此而悲彼。“死之与生,一往一反。故死于是者,安知不生于彼?故吾知其不相若矣”。既然知生之暂来,死之暂往,所以要“从心而动,不违自然所好。”既生,就要恣性纵欲,尽情欢乐,不必顾虑死后之事。“万物所异者生也,所同者死也”,无论贵贱贤愚,死后皆为腐骨。所以不必为名誉年命等而失当年之至乐。“且趣当生,奚遑死后”。《列子》关于生死的观点是个人享乐主义颓废思想在这个问题上的反映。

(2)论力命 《列子》讲的“命”是指“不知其所以然而然”者。也是命运、命定之意。与“命”相对的“力”是指人的主观努力。《列子》认为,人的寿夭穷达、贵贱贤愚都不是人的主观努力所能决定的,它们都各有其命。“生非贵之所能存,身非爱之所能厚,生亦非贱之所天,身亦非轻之所能薄”。“生之死死,非物非我,皆命也”。既然如此,人只有“知命安时”。“死生自命也,贫富自时也。怨夭折者,不知命者也;怨贫穷者,不知时者也。当死不惧,在穷不戚,知命安时也”。不仅寿夭穷达,贵贱贤愚人力无法控制,即使人的活动也都不是人的意志所使然,而是命定的。“今昏昏昧昧,纷纷若若,随所为,随所不为。日去日来,孰能知其故?皆命也夫”。人的任何行为都是不得不如此。“鲍叔非能举贤,不得不举:小白非能用仇,不得不用”。这实际上是把人的主观努力也包括在命定之中,在“命”的掩盖下偷运了“力”。

(3)论纵欲 《列子》认为,人之生死是气之生化,而“生之难遇”,“死之易及”。所以要及时行乐,不要为名誉利禄所囚系,更不要考虑死后如何。像、周、孔,“生无一日之欢,死有万世之名”,但名是虚的,死后“与株块无以异矣”,人再赞赏他们,他们自己也不知道。而桀、纣“生有纵欲之欢,死被愚暴之名”,但他们死后人们再指责,他们也同样不知道。“彼四圣虽美之所归,若以至终,同归于死矣;彼二凶虽恶之所归,乐以所终,亦同归于死矣”。所以不必“矜一时之毁誉,以焦若其神形”。在《列子》看来,“尊礼义以夸人,矫情性以招名”,“徒失当年之至乐,不能自肆于一时”,还不如死了。“为欲尽一生之欢,穷当年之乐,唯患腹溢而不得恣口之欢,力惫而不得肆情于色,不遑忧名声之丑,性命之危也”。总而言之,就是“且趣当生,奚遑死后”。《列子》主张纵欲,反映了士族阶级腐朽的生活和疯狂的情欲,具有腐蚀人们灵魂,败坏社会风气的消极作用。但同时也应看到这种变态心理是封建礼教对人性极度压抑的产物。《列子》的这种主张在当时对于人们个性的解放,客观上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

(4)论养生 《列子》的养生理论是与其主张纵欲的观点密切相关的。《列子》认为,人生在世就是要“尽一生之欢,穷当年之乐”。养生并不是希望不死或长生,而是要使欲望尽可能地满足。要“恣耳之所欲听,恣目之所欲视,恣鼻之所欲向,恣口之所欲言,恣体之所欲安,恣意之所欲行”。一句话,就要恣情任性。如果有了欲望而不得满足,那就是“阏”。“阏”是“废虐之主”,毁残人生。所以养生也就是要去“阏”。《列子》认为,能去“废虐之主”,愉快欢乐地等待死亡,那么即使活一日一月、一年十年,也是养生。如果是拘泥于“废虐之主”,不肯轻予抛弃,整日忧愁悲哀,那么即使活百年、千年、万年,也不能叫做养生。因为“尊礼义、矫情性,犹如重囚垒梏”,还不如死了。《列子·畅朱篇》借晏仲平问养生于管夷吾而提出其养生宗旨:“肆之而已,勿壅勿阏”。这是《列子》主张纵欲在养生问题上的反映。

(5)论“四事”、“四畏” 《列子》认为人生之目的即在于“乐生”、“逸身”。而生民整日忙碌而不得休息,都是为了寿、名、位、货这四件事。为寿则不敢恣其嗜欲,为名则不敢恣其所行,为位则曲意求通,为利则专利惜费。为了这四件事便产生了四畏:畏鬼、畏人、畏威、畏刑。这四事四畏矫人情性,使人成为“遁人”,不能自主,完全由外物所支配。《列子》认为,人应该“不违自然”,“不逆万物”,这样反而可以自主而不受外物支配。“不逆命,何羡寿?不矜贵,何羡名?不要势,何羡位?不贪富,何羡货?此之谓顺民也。”《列子》把寿、名、位、货视为“重囚垒梏”,认为只有去此桎梏,人才能自由,才能按自己的追求去生活。这种理论固然颓废消极,但其中也包含有重视人性的闪光之处。

(6)“治内”与“治外” 《列子》认为,如果人们都“至其情所欲好”,“尽一生之欢”,“穷当年之乐”,那么整个社会也就不需要什么群臣之道了。如果硬要使人们“矫情性”、“尊礼义”,社会未必能治理得好,反而会使人们受“囚梏”之苦。《列子》借子产与他的两位兄弟的对话说:“夫善治外者,物未必治,而身交苦,善治内者,物未必乱,而性交逸。以若之治外,其法可暂行于一国,未合于人心,以我之治内,可推之于天下,君臣之道息矣”。这里所讲的治内,就是肆情任性,治外就是尊礼义之教。在《列子》看来,人都想“乐生”、“逸身”,用礼义刑法从外面对人性进行制约,虽可暂行一国,但不能合于人心,最终是行不通的。而乐生、逸身、纵情、恣欲合于人心,“可推行于天下”。《列子》所讲的“君臣之道息”,实际上也就是把人性降低为动物性,使人类社会倒退到动物状态。这反映了晋代放达派的颓废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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