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与自由的保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425页(1223字)
德国空想社会主义者魏特林的代表作。1842年用德文在瑞士的维维斯出版。全书分两大部分:“社会病态的产生”、“一个社会改革的理想”。
魏特林认为,社会组织应该符合社会自然法则。在一切社会组织中都有一个同一的原始要素,这个要素就是人的欲望。它是发动整个人类有机体的动力。用于满足欲望的手段叫做能力。欲望和能力在整个社会是平衡的。社会紊乱状态和秩序良好之间的差别在于能否作到全体人的欲望和能力的自由与和谐。从全体人的欲望和能力的自由与和谐中,产生出一切好的东西。反之,由于为了若干少数人的利益而压制和克制这种欲望和能力,则产生出一切坏的东西。
作者认为,在原始社会中,能够做到欲望和能力的自由与和谐。后来,产生了私有财产,从而破坏了全体人的欲望和能力的自由与和谐。私有财产是一切罪恶的根源。必须通过贫苦群众的暴力革命行动,彻底摧毁旧社会,建立保证全体人的欲望和能力自由与和谐的新社会。
《和谐与自由的保证》把理想社会称之为大家庭联盟。它没有国界,没有政府,只有行政管理;没有法律,而只有义务;没有刑罚,而只有治病救人的手段。它实行财产共有共享,共同劳动,平均分配。作者还试图超越平均共产主义,这体现在他提出的能力选择和交易小时制度上。前者既可以防止未来社会中可能出现少数的特权统治,又仍然能保证个体成员的自由更大的发挥余地。天才,即优秀的工人和科学家,虽然不允许有优先的地位,也没有任何机会去压迫和剥削别人,但是可以通过他们特别的劳绩而争取一种在经济生活和国家管理上更受人敬重的地位。后者规定,在必要劳动产品的平均分配之外,还有一种生产舒适产品的劳动,根据每个人的欲望自由选择,自由参加。这种劳动小时,叫做交易小时。愿意进行交易小时劳动的人,应该给予额外的享受和自由。
《和谐与自由的保证》出版后,在德国、瑞士和法国广为传播,受到了工人的热烈欢迎,也引起了知识界的注意。费尔巴哈说,没有一本书象魏特林的《和谐与自由的保证》那样使他感到欣慰,“这个手艺工徒的严肃、气度和求知欲使我感到可惊。”海涅说:“他那题名为《社会的保证》的书长时期以来曾是德国共产党人的问答教科书”,他是一个“有天才的人。”马克思也曾经给予高度评价。他说:德国“资产阶级及其哲学家和科学家哪里有一部论述资产阶级解放(政治解放)的着作能和魏特林的《和谐与自由的保证》一书媲美呢?只要把德国的政治论着中那种俗不可耐畏首畏尾的平庸气来和德国工人的这种史无前例光辉灿烂的处女作比较一下,只要把无产阶级巨大的童鞋拿来和德国资产阶级的矮小的政治烂鞋比较一下,我们就能够预言德国的灰姑娘将来必然长成一个大力士”。(《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48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