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启 胡礼垣
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河北人民出版社《哲学社会科学名人名著辞典》第502页(1715字)
【生卒】:1859—1914 1847—1916
【介绍】:
何启,字迪之,号沃生,广东南海人。香港中央书院毕业,1872年到英国就读于帕尔玛学校,1875年进阿伯丁大学学医,1879年又入林肯法律学院。1882年回香港,业律师。创办香港雅丽氏医院,并附设西医书院。曾任香港议政局议员。1895年曾参与并帮助孙中山筹划广州起义。胡礼垣,字翼南,广东三水人。买办商人出身。少与何启同学,香港大学毕业,办粤报。何启、胡礼垣在1887年合作写成《曾论书后》一文,1895年又合作写成《新政论议》一文,后将几篇文章汇集成《新政真诠》一书,共分十册,即《曾论书后》(1887)一册、《新政论议》(1895)二册、《新政始基》(1898)一册、《康说书后》一册、《新政安行》(1898)一册、《劝学篇书后》(1899)二册、《新政变通》二册。1887年曾纪泽写成《中国先睡后醒论》一文,内容是认为中国已醒,洋务派加固海防、训练陆军、修筑铁路、开发矿产、设立机局,国势已达强盛,足以抵御外侮。而对外只要与列国修好订邦交,便可相安无事。何启、胡礼垣撰文《曾论书后》,对洋务派曾纪泽的文章的观点加以驳斥,认为中国积弱的根本原因在于内政不修。内政不修由于君主专制制度造成不平、不公。不平是指等级制度,官吏收贿、营私、鱼肉人民,不公指君主是大独裁者,家天下,使民为贱奴。而与列国修约,其条款属于不平等条约,中国丧失了主权。1895年何、胡二人又写成《新政论议》,明确提出要使中国变贫困为富强,非建立资产阶级的议会制度不可。他们强调西欧国家的富强是靠商务。他们主张兴办一切企业,都必须“独任商民,勿加官督二字。……商之必可以办,官之必不可以督。”(《新政始基》)而且,要求提高商人的地位,要求政府重视商人的力量,说:“今之国若有十万之豪商,胜于有百万之劲卒。”(《新政论议》)他们敢于正面谈利,认为商人谋利是正当的权利,对社会也是有益的。“夫欲富者,人之真情”,“我欲求利”,这是真心话。晏婴之禄惠及乡邻,范蠡之财润沾里党,“人之能利于己,必能利于人,不能利于己,必致累于世;通商者求之有道,将欲利己以利人也。”(《新政论议》)这种理论揭露了封建社会圣贤不言功利只讲仁义的虚伪性,对促进资本主义工商业的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何启等介绍西方的政治学说,“夫天下公器也,国事公事也,公器公同,公事公办,自无不要,此选议员辟议院之谓也。”(《新政论议》)又说:“政者,民之事而君办之者也。……民有性命恐不能保,则赖君以保之,……而惟恐其法令之不能行也,于是乎奉一人以为之主,故民主即君主也,君主亦民主也。”(《新政论议》)这里说到人的生命和财产的权利需要国家的法律保护。他又说自由权是天赋的,“强暴必御,讼狱必平,奸宄必除,是使人得以率性也,是自由也。”(《劝学篇书后》)他们虽然宣传民权,但对君主并没有否定,主张实行君主立宪制。而且,何启说:“国有万年之民,君保万年之位,君者,民之父母也。”(《新政论议》)这种观念仍可看出残存着君为臣纲的观点。在中国如何实行议会制度,他们规定县议员的产生,秀才有被选举权,平民有选举权;府议员的产生,举人有被选举权,秀才有选举权;省议员的产生,进士有被选举权,举人有选举权。各省议员集议京师,就是国会。(参看《新政论议》)凡男子二十岁以上能读书明理而无废疾者皆有公举之权。一县“兴革之事官有所欲为,则谋之于议员,议员有所欲为,则谋之于官,皆以叙议之法为之,官与议员意合,然后定其从违也。”(《新政论议》)从违既定,乃由县申府,府申省,省申于君,君意见合,则书名颁行,意不合则令再议。他们认为,“凡军国大政,其权虽出于君上,而度支转饷,其议先询诸庶民,是真为政者矣。”(《新政论议》)他们认为这样做,才能使民志伸、民心结、民力齐,四万万人为一人,中国能变为天下至强之国。他们介绍英国兴邦的历史,说议政局的议员,必定是选举商人,可见商人如此受到国家的尊重,才使英国商业兴盛,甲于天下。这说明新兴的中国民族资产阶级渴望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希望能参加国家政治生活,以发展资本主义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