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32页(179字)
转注的解说之一。以南唐徐锴和清代江声为代表的“主形派”认为,《说文》把汉字分为五百四十部,这就是“建类”,每部之首即“一首”,同一部首的字都是转注字。由于许慎对汉字部首的分合不很科学,同部首字也并不同义,以《说文》分部为转注,显然不能成立,但认为转注是两字的部首相同,意义相同,可以互相训释,却为一些人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