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点符号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69页(241字)

*标号和*点号的合称。一种文字体系的特殊成分。书面语用以表示停顿、语调及词语的性质和作用。现代常用的标点符号根据1951年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公布的《标点符号使用法》,共有十四种:句号[。]、逗号[,]、顿号[丶]、分号[;]、冒号[:]、问号[?]、感叹号[!]、引号[“”]、括号[()]、破折号[——]、省略号[……]着重号[.]、专名号[——]、书名号[](现多作《》)。此外,还有间隔号[·]、连号[-]、斜线号[/]等。

上一篇:女字 下一篇:旧式标点符号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