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语言、文字 江西教育出版社《中国语言学大辞典》第405页(397字)

同“无定”相对。名词性成分在具体话语中的一种属性。言语交际中,发话人使用某个名词性成分,并预料受话人能够将所指对象与语境中某个特定的事物等同起来,能够把它与同一语境中可能存在的其他同类实体区分开来,这个名词性成分就是有定的。如“那幢房子早就拆了”,“那幢房子”是说话人和受话人共知的,并且能够将它们与某个特定的事物等同起来。汉语的有定分两种情况:(1)在语境中,名词性成分的所指对象是独一无二的;(2)虽然有其他同类的事物,但受话人能借助语言信息和非语言信息将所指对象与其他同类的事物区分开来。有定的形式标志可以从三方面识别:(1)成分本身的词汇表现形式。如人称代词往往是有定的。(2)成分所带定语的性质。如领有性定语有强烈的定指性质,因此,其中心语往往是有定的。(3)成分在句子中的位置。如“把”字句中“把”的宾语,一般由有定名词性成分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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