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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江西省委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46页(921字)

中央苏区设立的5个省委之一。根据1931年5月中共中央作出的《中央关于苏维埃区域党的组织决议案》规定,赣西南特区应在1931年6~7月间改设为江西省,中共赣西南特区委也应改为中共江西省委。但因当时赣西南特区正忙于第三次反“围剿”战争,到同年10月取得第三次反“围剿”胜利后,才正式设立中央苏区江西省,成立中共江西临时省委。为区别于1927年6月到1930年5月先后设立于南昌和九江的国民党统治区内的白区中共江西省委,习惯上称为苏区中共江西省委。临时省委书记由中共苏区中央局委员任弼时兼任。同年11月,中共江西省委成立,由于中共临时中央政治局不同意任弼时继续兼任书记,中共苏区中央局调中共闽粤赣省委书记卢永炽(卢德光)任江西省委书记。卢参加了苏区第一次党代表大会后,回闽西交待闽粤赣省委工作,并向闽西各县传达苏区第一次党代表大会精神,随即携款逃离闽西苏区,潜往香港。卢未到职,由省委宣传部长陈正人代理省委书记。同年12月底,李富春到达中央苏区,中共苏区中央局决定李富春任省委书记,陈正人改任组织部长,隶属中共苏区中央局。先后下辖宁都、公略、会昌、乐安、南广、雩(于)都、建宁、广昌、永丰等中心县委,兴国、胜利、宁都、彭湃、洛口、长胜、雩都、赣县、南康、信丰、信康、安远、寻乌、会昌、瑞金、石城、太雷、杨殷、公略、万泰、永丰、冈、永龙、新淦、乐安、崇仁、宜黄、乐宜崇、南丰、南广、广昌、博生、赤水、广赤、黎川、泰宁、建宁、兴胜等县委。1933年4月后,因先后分设闽赣、粤赣、赣南等省委,辖区一再缩小。省委机关初设兴国县城,后迁于都北部平安区社里坪村。1932年12月起,先后迁宁都安福乡、宁都县城、宁都县北郊七里坪。中共江西省委先后于1931年11月和1933年9月召开了第一、二次全省党员代表大会。各部门的领导人为:组织部长先后为陈正人、刘启耀、刘球贤,宣传部长先后为陈正人、谢××、邓小平、萧瑞祥,白区工作部长先后为蔡畅、罗孟文,妇女部长(妇委书记)先后为蔡畅、谢玉钦,秘书长廖信中,监委书记蔡畅。1934年10月,主力红军长征后,曾山代理省委书记。1935年5月,在游击战争中,机关解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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