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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东北省苏维埃政府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468页(641字)

闽浙皖赣苏区省级苏维埃政权。1931年11月7日至14日,在江西横峰葛源召开的赣东北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上宣告成立,主席方志敏。执行委员51人,候补执行委员5人。执行委员会之下,设肃反、军事、人民、交通、土地、文化、财政等委员会。隶属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1932年11月19日,根据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颁布的地方苏维埃组织条例,对省苏维埃政府组织机构作了相应调整。主席之下,增补副主席汪金祥、余金德。执行委员会内设立主席团,由方志敏、汪金祥、余金德、邵式平、唐在刚、柳真吾、张其德、张天松、余汉朝、钱定梓、洪修椿、杨树兰(女)12人组成。主席团之下,设军事委员会,主席唐在刚;内务部,部长洪修椿,副部长杨树兰(女);财政部,部长方志敏(兼),副部长张其德;土地部,部长余金德(兼),副部长洪修椿(兼);文化部,部长柳真吾(兼),副部长胡德兰;工农检查部,部长邵式平,副部长汪金生;粮食部,部长张天松;卫生部,部长钱定梓;劳动部,部长钱定梓(兼),副部长黄万生(田英);裁判部,部长柳真吾;经济部,部长张天松;政治保卫局,局长汪金祥。共1委10部1局。下直辖弋阳、横峰、德兴、贵溪、余江、万年、上饶、乐平、余干、河南等县苏维埃政府和闽北分区苏维埃政府。其中闽北分区苏维埃政府又分辖崇安、铅山、建阳、广丰、上铅、建浦、邵光等县苏维埃政府。1932年12月11日(广州起义纪念日),经中央批准,改称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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