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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赣苏区肃反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江西人民出版社《中国苏区辞典》第632页(631字)

1931年8月至1934年7月在湘赣苏区进行。1931年8月中共湘赣临时省委成立后,即根据苏区中央局指示,在全省开展肃反运动。省委成立政治保卫处,各县、区、乡均设立肃反委员会,村设肃反小组。在肃反过程中,镇压了一些暗藏的反革命分子,这是完全必要的。但后来犯了扩大化、简单化的错误,不注重调查研究,凭主观臆断和猜测定案,致使党内外不少革命同志被当作AB团分子遭逮捕和杀害。省工人纠察队被抓光了,红七团被搞垮了,原西路分委领导人朱昌偕、铭等被迫自杀。1932年3月,湘赣省委第一次执委扩大会议根据中央指示检查了肃反扩大化的错误,湘赣苏区肃反工作趋向正常。但不久,又在中央错误指示下朝着更“左”的倾向发展,省苏维埃内务部长刘任武、省委秘书曾道一、张槐荪、团省委书记易心平、原政治保卫处长谭山等一批领导干部被当作“AB团分子”关押或杀害。1933年4月,中央派吴德峰来湘赣省负责肃反工作,对王首道、张启等进行“残酷斗争,无情打击”,逮捕了省苏主席袁德生。6月,任弼时来湘赣苏区后,根据周恩来、项英等关于肃反要注意政策的指示,采取一些措施,使湘赣苏区的肃反扩大化有所节制。但是,由于中共六届五中全会“左”倾错误的影响,省保卫处将过去抓起来不敢杀和已判刑的重要领导干部袁德生、胡波、陈韶、李孟弼、刘秉常、陈竟进、易心平等人杀害。湘赣苏区肃反扩大化的后果是严重的,伤害了一大批革命干部和群众,给革命事业带来不应有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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