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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科目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92页(495字)

按照资金来源与运用的不同经济特征和核算内容进行分类的名称。会计科目设置的原则,要体现国家政策和法律规范的要求,适应金融管理体制的变化,保证会计核算的合法性、合规性。正确反映各金融机构资金活动的情况,有利于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分析、监督和考核。适应经济核算和加强财务管理的需要,有利于考核经营成果,加强成本管理。贯彻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会计科目的分类:①中国人民银行会计科目根据中央银行业务的特点,资金性质和核算需要分设为四类,即资产类、负债类、资产负债共同类、损益类。对于西藏业务,由于业务范围不同,单设一类反映。②商业银行会计科目一般分为五类,即除上述四类外,再增加所有者权益类。③按资金平衡关系分类,还可划分为表内科目和表外科目两类。核算银行资金的实际增减变化并反映在资金平衡表上的科目,叫做表内科目;某些重要业务事项,虽未发生资金的实际收付,但对外已经承担经济责任的,需要另外设置一些科目进行登记或核算,这类科目不反映银行资金的实际增减变动,不纳入资金平衡表内的科目,叫做表外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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