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物收付记账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93页(932字)
亦称“财产收付记账法”。以货币资金和实物收付作为记账主体,以“收”和“付”作为记账符号来记录经济业务的一种复式记账法。是从现金收付记账法的基础上演进而成的。主要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单位的钱和物的收付活动。
钱物收付记账法的会计科目可分为钱物类科目(即主体科目)和收付类科目(即分类科目)两大类。这两类科目之间的关系是主辅关系,收付类科目从属于钱物类科目。会计科目设置钱物收入、付出、结存三类账户。其账户结构由收方、付方两个基本部分组成。钱物类科目账户中收入钱物记收方,付出钱物记付方,收方减付方等于余额,余额在收方,表示钱物的实际结存。反映钱物来源的收入类账户,钱物来源增加记收方,钱物来源减少记付方,收方减付方等于余额;余额在收方,表示实有钱物来源。反映钱物去向和用途的付出类账户,钱物支出增加记付方,钱物支出减少记收方,付方减收方等于余额,余额反映在付方,表示钱物实际支出或待收回。钱物收付记账法在记账前,要编制会计分录,用以指明应记账户和名称的方向。其记账规则,可以归类为“同收同付”、“有收有付”。亦即是:①涉及收进钱物,引起钱物结存总额增加的业务,记同收,即记入有关钱物结存类账户的“收方”,同时记入有关收入类账户的“收方”。②涉及付出钱物,引起钱物结存总额减少的业务,记同付,即记入有关钱物结存类的“付方”,同时,记入有关付出类账户的“付方”。③涉及钱物结存项目之间收付,钱物结存总额不变的业务,记有收有付,即在有关钱物结存类账户中一个记“收方”,另一个记“付方”。④不涉及钱物结存的实际收付,钱物结存总额不变的业务,记有收有付,即在有关账户收入类和付出类中,一个记“收方”,另一个记“付方”。
钱物收付记账法的试算平衡,是根据收入减付出的平衡关系,可用以下两种公式试算平衡。
发生额差额平衡公式:
余额平衡公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