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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限额拨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203页(232字)

由财政部门对用款单位在核定的年度预算范围内,按季或按月向同级主管部门,并通过主管部门向所属用款单位下达的用款额度。用款单位在下达的限额范围内,从开户银行的“中央经费限额支出”科目账户支用款项,但不得提存和跨年度使用,年终未支用的限额结余,除财政部规定可结转下年度使用者外,一律由开户银行自动注销。根据财政部规定,中央级事业行政单位自1959年开始全面推行经费限额拨款办法,其他如基本建设拨款,全国也实行限额拨款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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