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245页(185字)
监管当局考核金融信托投资公司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十个指标之一。其含义为:信托贷款、抵押贷款、贴现、其他贷款以及金融租赁的余额之和不得超过信托存款、保证金存款、其他存款、发行债券余额之和的75%。公式为:
此项指标按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