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质量指标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247页(227字)
监管当局考核农村信用合作社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九个指标之一。分为逾期贷款比例、呆滞贷款比例、呆账贷款比例三个子项目,其含义分别为:逾期贷款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8%,呆滞贷款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5%,呆账贷款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2%。公式分别表示为:
此项指标按月考核。1998年5月试行贷款五级分类办法后,此项指标考核的内容和办法有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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