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375页(204字)
票面金额须在一定范围之内的支票。按照中国结算办法的有关规定,付款单位可将一定时期内须支付的款项,预先交存银行,从银行取得同额的限额支票簿,然后在专户存款限额内签发支票。每一本限额支票簿的金额起点为300元,每张支票的起点为30元,只能转账不能取现。限额支票簿的有效期限为3个月,在有效期内可以补充限额。限额支票仅限于同城结算,因手续麻烦,从1958年起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