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金融辞库

出口押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388页(405字)

出口商将货物装运出口后,以提货单据作为抵押品,签发由进口商或进口商委托承兑的银行作为付款人的汇票,并以此向银行融通资金的业务。银行押汇,有凭汇信和不凭汇信的区别。凭汇信的是银行承做押汇时,除出口商所提供的全部运货单据外,尚须依据外地银行对进口商所签发的含有担保性质的凭信,如信用证或担保书等,由银行代付货款;不凭汇信的是银行承做押汇时,除直接与出口商签立汇票、收取全部运货单据外,并不依据外地银行对进口商所签发的凭信,将来汇票到期,即由银行直接向进口商收回票款。有凭信出口押汇的程序,主要包括信用证的审查,单据的审查、押汇款项的支付和托收、打包放款的处理。无凭信出口押汇的程序,除没有凭信可以审查外,其余内容都与有凭信的出口押汇相同。但押汇银行在审查单据时,须注意进口地海关或其他政府部门所必需的单据,如制造商发票、领事证件、海关证件等,以使押汇顺利及时收回。

上一篇:进口押汇 下一篇:议付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