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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511页(430字)

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特别是以促进出口为目的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如美国进出口银行、英国出口信贷担保局、日本进出口银行、加拿大出口开发公司、韩国进出口银行、印度出口信贷担保公司等均属于此类金融机构。就其所有权来看,此类金融机构多为官方或半官方的,极少数为私人机构。按其业务经营范围可分为三种类型:单纯的信贷机构,如德国和瑞典等的出口信贷公司,只发放出口贷款,不开展担保、保险及其他业务;单纯的担保、保险机构,如法国出口信贷保险公司、印度出口信贷担保公司,一般不发放贷款,仅提供贷款担保和出口信贷保险;综合性金融机构,既提供信贷,又提供出口信贷保险、担保以及咨询等业务,如美国进出口银行、韩国进出口银行等。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的职能主要是:为出口融通资金,如提供出口信贷以刺激出口;为出口融资提供便利,如提供贷款担保、保险等;提供其他服务,如提供咨询服务等;经办对外援助,贯彻“区别对待”原则,服务于政府的对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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