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输出入银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546页(680字)
亦称“韩国进出口银行”。根据《韩国输出入银行法》于1976年7月1日设立。总部设在汉城,境内有4家分行,国外有14家代表处及3家附属机构。主要目标是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增强与外国的经济合作。通过贷款、担保和其他融资服务等方式来为进出口、海外投资项目及国外自然资源开发等提供金融支持。1987年6月,政府赋予该行管理、运营经济发展合作基金(EDCF)的职能,以此加强与发展中国家的经济合作。为响应政府提倡的加强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的交往与合作,该行自从1991年3月以来管理南北韩合作基金(SWKCF)。该行资金来源主要包括:政府和韩国银行提供的资本金、国内外借款和发行债券。1994年,该行已付资本额为6859亿韩元,借款共计17374亿韩元,其中向韩国银行外汇储备和政府借取的13608亿韩元占全部借款额的79%。截止1994年底,该行总股本为9858亿韩元,总资产52120亿韩元,总负债42262亿韩元。还在金融市场发行债券,但数额较少。资金主要运用于进出口信贷、海外投资信贷、担保,并提供咨询等其他金融服务。担保业务包括财政担保、预付贷款担保和履约担保,其中预付贷款担保是对国外进口商进口本国商品预付贷款进行的担保,是该行的主要担保业务。截止1994年底,担保余额共计2935亿韩元。1994年该行承诺贷款38677亿韩元,其中出口信贷为33349亿韩元,占信贷总额的86.2%。与政府的全球化战略相一致,该行目前的任务是有效地帮助韩国公司,特别是出口商和海外投资商,以加强他们在世界范围内的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