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复兴开发银行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573页(766字)
以推动前苏联和东欧国家私有化和向市场经济过渡为目的而建立的国际金融机构。1989年东欧政局发生剧变后,法国总统密特朗于同年10月首先提出创建该行的设想。经过半年多的酝酿和筹备,该行于1990年5月在巴黎宣布正式成立,创建资本为100亿欧洲货币单位。参加投资的股东有39个国家和两个国际机构,其中欧共体12国加上欧共体委员会和欧洲投资银行的股份共占51%,原苏联和东欧各国的股份共占13.5%,其他欧洲国家占10.7%,非欧洲国家占24.8%。就单个国家而言,美国是最大股东(占10%),其次是英国、法国、德国、意大利、日本(各占8.5%)和前苏联(占6%)。1991年4月15日该行在正式开业,宣布经营对象主要是前苏联和东欧各国。总行设在伦敦,第一任行长是法国人雅克·阿塔利。该银行除利用自有资金外,还利用本身的影响力,为潜在的西方投资者和银行家提供信息和技术支持,其60%的预算用于私营企业,其余40%用于公共基础设施和环境项目。宗旨是通过以下方式促进前苏联和东欧国家向市场经济的转变:提供技术援助和培训,以解决缺乏会计、管理、银行和销售技能的问题;使市场环境向有利于私营企业的方向转化,以实行结构和行业经济改革,包括打破垄断、权力下放和股份化;改造公共基础设施,以支持现代市场竞争机制和采用鼓励私人投资的融资机构;建立高效的银行系统和资本市场,把储蓄用于生产效益好的投资;改造、更新国营企业结构和股份制计划,与政府和投资银行一起参加股权和债权融资,以吸引其他投资者,增强他们的信心;鼓励中小型企业的发展,并特别注意生产力在短期大幅增长的行业;重视地区性项目和环境,以推动中欧和东欧国家间、以及它们与欧洲其他国家间的贸易和项目,帮助制订环境发展政策,并培养执行政策所需的企业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