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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元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681页(520字)

亦称“择一说”或“不能统一说”。保险学说之一。这一观点强调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不能作统一的解释,而应分别给予不同的定义。主张此学说的德国保险法学者爱伦贝格(V.Ehrenberg)认为,保险合同的统一定义既不可能使用危险、损失、被保险利益以及经济损失等,也不可能用保险人的给付或用给付条件的事故等不确定的概念。因此,他给保险定义为:“当事人的一方获得报酬后,当发生合同规定的、未必发生或发生时期的作用不确定的事故时,承担弥补因此而产生的损失或支付约定的金额或养老金的义务,有计划地大量地缔结具有这样内容的合同就是保险。”他还认为:“保险合同不是损失补偿的合同,就是以给付一定金额为目的的合同。”二者必择其一,这个学说比较流行于各国保险法学界,并为各国保险立法普遍采纳。德国、日本、法国、瑞士等国家的保险合同法的条文均根据这个学说,分别给予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不同定义,把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对立起来。美国学者巴倍基还把保险区分为Insurance和Assurance。提出Assuranee是指必然发生或损害的寿险契约,而Insurance是指有关任何其他不确定事件可能部分发生或部分损害的契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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