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电压设备保险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11页(286字)
以额定工作电压在380伏特以下(包括380伏)的电器设备为保险对象的保险。除承担一般财产保险的各种危险火灾、爆炸、洪水、暴风、暴雨等灾害事故的损失外,经双方约定,对因低压电器设备的制造、安装上的质量缺陷、短路、瞬间供电电压过高等原因引起的爆炸、火灾、绝缘击穿或焦化、外形改变、设备性能降低或报废等造成的损失亦可负责赔偿。现行费率视其财产所处位置而分类,如一般为一年,也可保短期险。适用于投保此险的电器设备,主要有各种低压(380伏及以下)的电动机、小型变压器、电动工具、电焊机、电器仪表开关及开关框、配电装置、输电线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