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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船条款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34页(308字)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中,货物因大型轮船无法靠岸,或因港口装卸等其他原因,必须由驳船驳运的规定。驳船条款规定,保险人负责被保险货物在用驳船运往或者远离海轮的过程中,因发生保险事故而遭受的损失,同时明确每一条驳船应作为一个单独的保险单位,而且并不因为被保险人与驳船方面有任何免责协议而解除保险责任;也就是说,任何一驳船的全部损失都可以当作全损处理(即便该保险附有单独海损免责条款,仍可获赔)。而且在计算免赔额的百分比时,均以驳船所载货物的价值单独计算,从而使被保险人较易获得单独海损的赔偿。另外,被保险人不得任意放弃其对运送人的一切权利,如驳运人可以免除责任,必须另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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