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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全保险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776页(408字)

亦称“生死两全保险”。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或者生存到保险期满时,均可领取约定保险金的一种保险。两全保险并不是将生存保险附保于死亡保险,而是两者合一,合并考虑生存与死亡因素。两全保险费的纯保险费中包含着危险保险费与储蓄保险费,其中危险保险费相对地说在逐年下降,最终到保险期限届满时达到零,而储蓄保险费却在逐年上升。由于储蓄保险费的逐年上升使保险费转为责任准备金的积存部分逐年上升,而相对使保险金额中的危险保险金逐年下降,最终到保险期满时危险保险金额达到零。通常在两全保险中,储蓄因素远远超过危险保险费因素,于是保险人在设计寿险新险种时,为了增加危险保障的比重,就有一种多倍保障养老保险,使死亡给付的保险金可以10年倍或多倍于满期生存给付的保险金,它既保障了人们的害怕早期死亡的危险后果,也保障了老人们担心晚年生活。所以两全保险是人寿保险中较受欢迎的一个险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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