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金融辞库

总量控制、限报家数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934页(317字)

1996年后中国社会公众股发行的管理方法。鉴于在“额度控制”条件下,一些地方政府为了满足企业发行股票的要求,将有限的股票发行额度分为若干份,以增加发股上市公司数量(如一些地方推出了一批股本总规模仅5000万元人民币左右、发行的社会公众股仅1000多万元的小公司)的状况,不利于中国股票市场的健康成长,也不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上市公司作用的发挥。鉴于其他一些原因,经国务院批准,1996年以后,中国的社会公众股发行采取控制各个省、市、自治区、计划单列市和中央部委申请发行股票的企业家数,对每家企业申请发行股票的数量不作硬性限制而根据企业具体情况,由中国证监会确定发行股票数量的管理方法。

上一篇:额度控制 下一篇:中华金融辞库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