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金融辞库

转配股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945页(425字)

法人股、国有股配股权有偿转让过程的程序安排。主要是:①股东会议通过配股决议,国有股股东在无力增购股票时,可转让配股权。②商讨转配股的有关事宜。其中,转配股的具体方式、交易手续、委托代理、税费缴纳、登记过户、信息披露等,对配股权再次转让的限制,依据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③商定转配股的方式和价格。其中,配股权的转让应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转配股的价格应根据转让时该股票的市场价格及每股净资产值和每股税后利润等因素而定。④报送政府主管部门审批。涉及国有股权变动的,应经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终审。⑤转让后备案。即将转让数额、方式、对象、时间和价格,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备案;⑥转让收入的处理。一般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持股单位持有,由政府决定其用途,如国有资产再投入、购买其他上市公司配股、增购股份、项目投资,经政府有关部门同意,还可以用来设立扶植、振兴国有企业或调整国家投资结构等用途的基金。

上一篇:转配股 下一篇:除权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