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华金融辞库

N股审批程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955页(265字)

证券主管部门审批N股发行的工作程序。大致如下:①国务院证券委、国家体改委、国家计委和国家经贸委(简称“四委”)审查企业提出改组为境外上市公司的立项申请;②“四委”确定初选的企业名单,上报国务院审批;③在国务院公布境外上市预选名单之后,企业展开N股发行的前期准备工作;④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企业的资产评估报告;⑤国家体改委审批公司重组报告和申请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报告;⑥国务院证券委和中国证监会审批企业关于发行N股及N股上市的方案;⑦国家体改委审批企业转为社会募集公司的申请。

上一篇:N股发行申请 下一篇:N股申请送审文件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