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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率卖方期权差额交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091页(625字)

亦称“比率看跌期权差额交易”。“比率买方期权差额交易”的对称。运用这种交易方式时,交易者买入若干个协定价格较高的看跌期权合约,同时又卖出更多个协定价格较低的看跌期权合约,且两者到期日相同。一般,交易者以与市场价格相等的协定价格水平买入看跌期权,以低于市场价格的协定价格水平卖出看跌期权。实行这一交易战略的动机是,交易者预期市场价格相对稳定,且未来将略有下降。在这种期权交易中,市场价格下降时交易者有可能蒙受较大损失;市场价格上升时交易者的亏损仅限于期权费净支出。交易者可以获得的最大利润,是在市场价格符合预测走势即相对稳定、略有下降时,买卖期权合约的协定价格差额与期权费净支出之差。例如,交易者买入三份英镑看跌期权合约,协定价格为1.62,支付的期权费为3×0.07×3000=630美元;卖出四份英镑看跌期权合约,协定价格为1.60,收取的期权费为0.05×4×3000=600美元。盈亏均衡点上限为:1.62-(3×0.07-4×0.05)÷3=1.6167,下限为:1.60-[(1.62-1.60)×3-0.01]÷(4-3)=1.35。当市场价格下跌,低于1.55时,交易者有可能蒙受较大损失;当市场价格介于1.55与1.6167之间时,交易者盈利且最大利润额为(1.62-1.60)×3×3000-30=180美元。当市场价格上升,超过1.6167时,交易者亏损630-600=3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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