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期权结算所
书籍:中华金融辞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093页(475字)
期货期权市场上专门负责对每日在交易所内达成的期货期权合约的买卖进行清算,并对结算会员的保证金账户进行调整、平衡,以及负责收取履约保证金、监管到期交割、报告交易数据的结算保证机构。在美国,结算所是交易所的附属机构,在欧洲和其他地区,结算所则具有独立地位。期货期权结算所的基本制度为:①登记结算制度,每一份合约成交,必须经结算所登记结算后才是合法的。②结算保证金制度,规定每一位结算所会员必须在结算所开设保证金账户,存入一笔保证金,用以作为结算所会员为自己或代理非会员进行结算时的担保。③每日结清制度,每个交易日结束后,结算所要根据交易日收盘前10秒钟内成交的最高价和最低价来计算结算价格,并根据结算价格核算当日每笔交易双方的盈亏水平,并在交易者各自账户上进行调整。④最多合约数量制度。结算所对每位会员在一定时间内所拥有的最多合约数量作出规定。超过限额,结算所通过提高保证金水平来加以限制。⑤风险处理制度。在会员破产时,结算所采用平仓、用保证金甚至担保基金进行弥补等一系列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或扩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