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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时法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114页(464字)

比利时王国的法定货币。其发行机构为比利时国家银行和比利时皇家国库。货币面额有20、50、100、200、500、1000、5000法郎纸币,另有1、5、10、20、50法郎及25、50生丁铸币。主辅币制为:1法郎=100分或生丁(1Franc=100Centimes)。其ISO货币符号为BEF(有时也用BEC贸易法郎,BEL金融法郎)。

1835比利时银行成立,负责发行钞票。1850年5月5日,比利时国王批准成立比利时国家银行,负责管理国家金融,首次发行面额20、50、100、500和1000比利时法郎的钞票,代替比利时银行在这之前发行的钞票。从此金币逐渐退出流通,纸币使用越来越广泛。1914年,银行以纸币替代银币。1918年11月20日,比利时国家银行成为比利时唯一发行钞票的银行,行使中央银行职能。1979年3月13日欧洲货币体系正式成立比利时为成员国,其货币与欧洲货币体系其他成员国之间汇率波幅限制在上下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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