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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定汇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129页(413字)

亦称“法定汇率”。国家货币管理当局所公布的汇率。这种汇率具有法定性质,一切官方的外汇交易都应以该汇率为准。在金币本位制下,官方汇率的确定比较容易,只要将本国货币与外国货币的含金量加以对比就可确定。在纸币制度下,官定汇率以纸币的黄金平价为依据。官定汇率有的是单一汇率,有的是复汇汇率(多重汇率)。根据IMF《国际金融统计资料》,目前成员国官方规定汇率分为下列六种:①钉住某一种货币而规定的。②有限弹性地钉住某一种货币。③合作安排规定的。④根据一套指标进行调整的。⑤按管理浮动规定的。⑥按照独立浮动制定的。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大部分国家的金融管理当局在制定官方汇率时,都很重视本国货币与美元的汇率。凡规定官定汇率的国家,除有关法令允许的交易外,一切外汇交易都必须以官方汇率为主。执行官定汇率的国家一般设有公开外汇市场,执行较严格的外汇管制。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一般都制定官方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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