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210页(230字)
开立票据并交付收款人的人。按票据种类的不同,出票人所负责任和所承担义务也不同。本票出票人的责任是对收款人及正当持票人保证自己付款;汇票出票人的责任是担保汇票在提示时,付款人承兑和付款,如汇票遭拒绝承兑或付款、出票人被追索时,应负有偿还票款的责任;支票出票人的责任是向收款人及其后手按照支票定议担保支票的付款,如付款银行拒付,还应负偿还的责任。因而,即期付款票据或远期付款票据未承兑之前,出票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