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金融出版社《中华金融辞库》第1217页(236字)
亦称“支付货币”、“结算货币”。双边清算中使用的货币。国际债务清偿所使用的货币。通常有本国货币、对方国家货币、第三国货币。究竟使用哪种货币结算取决于遵循何种结算制度。假如贸易双方均为可兑换货币,则由双方洽商选定两国中任何一国货币或第三国货币。在一方为不可兑换货币的情况下,有时为了需要常使用另一方货币。在双边结算制度下,贸易双方根据支付协定,一般在本国银行开立的结算账户中进行结算,其贸易顺差成为在对方国家的一笔外汇存款。